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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任紫薇的情书 雪洗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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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烈血,你好!

我不知道应该怎么称呼你,你相信吗?我为了想开头怎么称呼你这一小小的问题,我想了好久。我想称呼你“龙”或是“烈血”会比较亲密一些,但我怕你误会我,虽然我知道你是不会在乎这么一个小小的地方的,但我还是为这么一个小小的地方伤透了脑筋,我想让你知道我对你的感觉,但又不想让你认为我是那种随便的女孩。最后,我决定还是写你的名字好了,虽然这样让我感觉有些怪,就像是写给普通朋友的那样,但你读到这里的话你应该知道,我不是写给普通朋友的,哪怕是最细小的地方,我也希望你能感觉到我的感觉,感觉到了吗^-^!

其实,我并不希望通过写信这种方式来表达我的情感的,真的。我喜欢看着你把所有的一切都亲口对你说出来,我想看看你会有什么反应,如果你看到这封信了,说明我还是个胆小鬼,没有勇气对你说出那么多的话。

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什么时候吗?你肯定不记得了,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是在学校图书馆,你一进了图书馆就像个书虫,根本不理会旁边有什么样的女孩子,你还记得有一次一个女孩在你旁边的走道上伸手去够书架最上层的那一摞《花季》杂志吗,结果那女孩杂志没够着,反而被她自己扯下来的一堆其他的杂志打了脑袋的事情吗,说真的,当时我恨死你了,我觉得你这个男生一点风度都没有,看到我这么可爱的女生有困难居然也不主动帮我,特别是看到我被杂志砸中脑袋的时候你居然还在那里不清不淡的笑着,那时候觉得你的笑容特别可恶。我想,我那时开始注意你的时候完全是你的可恶笑容给害的,因此在以后的几天我天天去图书馆,天天看《花季》,我那时想的是我要把那个可恶男生给记住了,等有机会就找他算账。可是有一天我去图书馆的时候却改变了我对那个男生的看法,那个男生的胆子非常大,他居然乘图书馆的管理老师不注意的时候,把最上层的《花季》杂志全部搬到了最下面那层,和最下面那层的一个没什么人看的杂志掉换了,还把贴在书柜上的杂志标签也给换了,他做得不慌不忙而又干净利落,我躲在窗户那里看着,开始觉得这个男生也许不是那么坏。

以后我就经常在图书馆见到你了,我发现你每天中午的时候几乎都在图书馆,你开始的时候看得杂志很多,后来你就很少看杂志了,你喜欢借上一本书然后坐在你的老位置雷打不动的看到差不多下午要上课的时候,真像个书呆子!

后来,我发现了你的一个秘密,这个秘密只有我知道哦,我还没告诉其他人呢,就连芳芳也没告诉,真没想到的是你居然还会俄文,学校图书室里仅有的那几本老旧的俄文书你差不多都看过一遍,我好佩服你,也就是在那时,我打听到了你的名字——龙烈血,很怪的哦,我那时在二班,你那时在一班,我在一班的朋友告诉我,说你是个怪人,除了和你们宿舍的其他三个家伙在一起比较合得来以外,你基本上就不会和谁说话,看起来挺孤僻的,也不知道为什么,我那时只要看到你一个人在走路的话我就会觉得很难过。你的身上,就像有着一道无形的墙,所有的人,除了你们宿舍的外,别人都很难靠近你。我的朋友说你不会笑,我说你会笑,她非要坚持说你不会笑,我就一个星期没理她,因为我看到你笑过,开始时觉得可恶,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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