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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4 章 律师之死05 逃离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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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律师之死-05】

现代社会转账非常方便,有手机银行的话1个小时内就能大额转账,使用现金的场合越来越少,周子扬抽屉和箱子里出现这么多现金,一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林队扭头问江平策:“小江,这些现金,你怎么看?”

江平策发现,这位队长特别喜欢提问他,当然,他现在名义上是林队的徒弟,一个小小的实习警察,说不定他的表现会影响最后的评分?

江平策理了理头绪,认真答道:“不走银行转账,可能是因为这笔钱不能光明正大地转到某个账户上,留下转账记录。这种情况,要么是有人私下行贿给他送的现金,他不敢存进银行卡;要么,就是他偷偷取了很多现金,要跟人进行一些非法的交易。”

不管是私下贿赂,还是暗中交易,现金确实是比转账更稳妥的方式。

林队赞赏地点了点头,朝身后的同事说道:“去银行查查看周子扬最近几年的账户流水,还有,他是不是提取过大量的现金。”

两位同事立刻行动起来。

其他同事继续在办公室四处搜证,还提取了办公室内留下的所有指纹。

柯少彬坐在办公桌前,整理周子扬电脑里的资料,他的鼠标突然一顿,扶了扶眼镜,仔细看向一份文件,片刻后才说道:“林队,我在死者电脑里发现了离婚协议书,这份协议书,填了周子扬和刘澜的名字。”

林巍一个箭步冲上前去,皱着眉看向离婚协议书,江平策也跟了过来。

柯少彬回头跟江平策对视一眼,不动声色地将这些资料拷进他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里,这是柯少彬自带的电脑,到时候也可以给队友们看。

协议书的前两行是夫妻双方姓名、身份证等个人信息,之后写道:“由于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经理智考虑后决定离婚,现就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自愿原则,两人离婚是自愿行为,没有受到任何胁迫。

第二条,房产归属,位于金座佳苑A栋1单元33-01、33-02、33-03的房产,清塘区别墅山庄C7号别墅,均为周子扬在婚前购买,离婚时,以上四套房产依旧属于周子扬;

第三条,现金、股票等归属:婚后八年男方年收入200万左右,大部分用于生活开销和子女抚养,现账户剩余存款100万,按夫妻财产平分原则,支付女方50万现金;

第四条,子女抚养,由于女方没有工作,男方收入稳定,儿子周承泽由男方抚养,女方有权探望,不需要支付抚养费。

江平策看到这里,不由大皱眉头——这份离婚协议书不就相当于女方净身出户?!只拿50万打发跟了自己8年的女人?这位周律师真够冷血!

之前询问律所同事的时候,有人提到过周子扬的妻子刘澜,是北江政法大学的校花,名校毕业,又长得那么漂亮,不可能找不到工作。协议书提到“女方没有工作”,很大可能是她为了家庭才放弃工作,当了全职太太?

结果,离婚的时候不但分不到房子,连孩子的抚养权都保不住。

柯少彬小声道:“跟这种心机深沉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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