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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有一个万人迷儿子是什么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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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赶走我,我有用,我可以保护你。”

……

知晓了一切结局的高誓,没觉得松了口气,只觉得愤怒。

接下来的日子,高顾笙与男人相依为命。

想必男人在失忆前,过的是锦衣玉食的日子,他的那些小习惯,算是为难坏了高顾笙。

喝水只喝售价十二元以上的瓶装矿泉水,每顿饭至少要有三餐一汤,每天的床单被褥都要换新的,还要太阳晒过的。

高顾笙这辈子什么苦都吃过,也曾去做过厨师学徒,习得一门好手艺,可他的饭却依旧被男人屡屡嫌弃。

不是说菜不够新鲜,就是说高顾笙的烹饪算是毁了难得的好食材。

当然,男人从一开始扮演的,就是无家可归的乖巧流浪狗,所以他怎么可能会说出这些让饲主为难的话。

他只是蹙着眉,紧抿着唇,像是极力勉强自己吃下去的样子,便让细心的高顾笙发现了端倪,然后在顺水推舟地、委婉地指出高顾笙的问题。

高顾笙从不是自傲的人,但他也曾习惯在闲暇时候,为自己和自己在意的人坐一桌好菜,看着大家喜悦的笑脸,和温柔的赞扬,心情也变得柔软起来。

可是现在,他开始怀疑,自己做的是不是真的很差,院长妈妈和墨桦他们,是不是强忍着吞下去的。

或许他真的是一个很糟糕的人,否则为什么会招惹鬼王那种东西,给身边的人带来不幸,又为什么无法得到爱人真挚的爱,被榨干血之后抛弃。

高顾笙不曾注意到,男人在如愿以偿吃到自己适口的菜时,眼中一闪而过的不耐。

面对难伺候的男人,高顾笙却始终保持着十足的耐心,因为在高顾笙眼中,不是他救了男人,而是男人救了他。

自从男人来到他家里后,周围便再也没有鬼魅敢接近他。

偶尔有不怕死的鬼袭击他,也会被男人一把抓住,捏得魂飞魄散。

在被鬼魅缠身之前,他从未想过,原来肆无忌惮地行走在外界,是如此的惬意。

所以他甘之如饴。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高顾笙白天打工,晚上回家学习。因为男人从不吃回锅热的菜,所以高顾笙会中午跑回来给男人做上饭,再跑回店里。因为时间紧张,所以高顾笙往往随便拿一个包子或者饼,一边跑着一边吃。

在最开始,男人受了伤,所以不能出去工作,后来男人伤好了,却也没有丝毫外出,或是寻找自己记忆和亲人的意思,反而像是暴露本性似的,越来越嚣张。

从前那个乖巧可怜的小流浪狗,变成了大爷似的凶犬。

高顾笙一个人养活着两个人。

因为男人的医药费和挑剔的饮食,发到手的工资,高顾笙往往只能用在自己身上五分之一或者更少,有时候到了月底甚至会不够用,因此,高顾笙不得不打两份工,再加一份晚工。

学习的时间被压缩,高顾笙就挤着时间看书到凌晨。

这样的生活很辛苦,但高顾笙却并不觉得。

他很喜欢。

曾经的他,只是咬着牙活着,不知道希望在哪里,也不知道哪里是未来。但现在,他有了目标,有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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